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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知识问答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19 11:00   浏览次数:

 1、党纪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的纪律(简称“党的纪律”)是由党的性质所决定的。它是按照党的纳纲领和民主集中制,根据革命、建设进程和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需要而确立的种种原则、规章制度、条例和决定的总和,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政治生活准则和言论、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经济纪律、人事纪律、外事纪律等方面。
  
    2、纪律检查机关的性质是什么?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纪党组织及其成员执行纪律的职能机关,这是纪律检查机关区别于其他监督机关的本质特征,也是纪律检查机关的基本性质。
  
    3、纪律检查机关的职权是什么?
    纪律检查机关的职权是指党依据职能分工,根据纪律检查机关的性质和任务,是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形式确立的一不定职责范围内的权限。它包括:监督检查权,立案权,调查权,建议权,处分权,党内“条规”制定权。
  
    4、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①坚持按照党章、控告申诉工作条例,行政监察法和政策规定处理问题。
    ②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
    ③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
    ④维护当事人的民主权利。
    ⑤分级负责、分工归口处理检举、控告和申诉。
    ⑥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
  

 

    5、什么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立案?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中的立案,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对所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或审查后,认为被反映者确有违纪事实存在并且依照纪律需要追究党纪或政纪责任,决定作为纪检监察案件进行调查或处理的一种活动,只有通过立案,才能开展案件调查。立案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6、离、退休干部犯了严重错误需要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由哪里审查批准?
    国家劳动人事部干部局于1987年11月编的《奖惩工作问题解答》称:“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犯了严重错误需要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问题,仍应按其离、退休时的职务和干部管理权限,由原职务的主管机关审批。
  
    7、批准对党员或党组织的处分有什么规定?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第七条规定:“对党员或党组织的处分,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自党委或纪委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党员或党组织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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